天津市蓟州区独乐寺景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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赞!国际博物馆日 他上交出土文物
        2021年5月18日,蓟州区文物局接到官庄镇大彩各庄村村民电话,称大彩各庄村有文物出土,接此情况,局文物科马上派出遗产保护中心工作人员赶赴现场了解情况,得知这些文物是村民在挖供水管道时掘出,共计13件(套),经初步确定为汉代墓葬随葬品,属于出土文物,分别有:陶碗3个、陶耳杯1个,陶奁1套、陶奁底1个、陶罐2个、陶灶一套、陶井1个、陶鐎炉1个、陶鐎斗1个、陶甑1个。


陶灶一套


陶耳杯


陶罐


陶鐎斗


陶鐎炉

        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》第三十二条规定:在进行建设工程或者在农业生产中,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发现文物,不得哄抢、私分、藏匿,应当保护现场,立即报告当地文物行政部门。该村民,发现文物后上交文物管理部门,使文物得到及时的保护,是践行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》的典范,其精神可嘉,向其颁发了荣誉证书以兹鼓励。